二审结果宣布10分种后,重庆高院外响起鞭炮声,有人拉起“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的横幅,燃放的鞭炮持续了3分钟。燃放者向记者表示,自己是普通市民,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也不是任何受害者的亲友,燃放鞭炮是为了庆祝今天的判决结果,“我认为这个判决是公正的”。(5月22日《中国青年报》)
群众因腐败官员倒台而“狂喜”已不算新闻了。这种喜悦,我们在李大伦、曾锦春之流倒下时,从湖南郴州人民那里感受过;在王怀忠伏法时,从安徽阜阳人民那里感受过;最近,在文强被潘死刑时,从重庆人民那里感受到了。
“腐官”落网很正常,也不是每一个“腐官”的落网当地老百姓都要以如此的方式来庆祝,其潜台词无非是:其一,“腐官”的落网很不容易;其二,老百姓受“腐官”迫害很深。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腐官”的“不正常”落网是很让人寒心的。
每个人都有表达的自由。这鞭炮声也充分表达了民众对正义的拥护和追求,更表达了民众对焦裕禄、孔繁森等人民的好干部的深情怀念。它在提醒所有的党员干部要以文强为戒,警钟长鸣,要牢固地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影响和侵蚀,做一个人民的好公仆。
然而,我们更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在法院门口放鞭炮的行为表象上是在为法律欢呼,实质上是在扇法律的耳光。今天打掉了文强这个大“腐官”,明天是否还会有新的文强出现呢?这值得我们思考。可以说,当前公权私有化的现象在某些地方和部门比较突出,如果这个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那么,以权谋私、买官卖官,贪污腐败,甚至像文强那样形成地方性的独立“黑社会王国”等现象,还会层出不穷。
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对官员加大监督力度,对“腐官”加大惩处力度。 这是一个法治的时代,人民的监督权在法治的轨道上日益发挥着规范公权、镜鉴政府的作用。眼下,我们的监督失效,正如人们总结的那样,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难,纪委监督太软,组织监督太短,法律监督太晚,人民监督白眼。
宋代的范仲淹在治贪治腐时,曾说过,(贪官)一家人哭总比(百姓)一路人哭要好。这话里面就已经有强烈的民本意识。反腐,不仅要“零容忍”,更要“少等待”。如何结合反腐现实和群众诉求,探索创新更低门槛、更高效率、更加常态的官员腐败违纪情况反馈、受理、调查和处理机制,让老百姓投诉有门,投诉有应,投诉有效,需要引起政府及民众的共同关注和行动。(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