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而立之年就被任命为某街道社会保障所所长的黄某本应前程似锦,然而在其任职的一年多内却因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其下属张某乘隙挪用医保及养老保险等费用共计百万余元。日前,黄某被南通港闸法院一审判决犯玩忽职守罪,虽被免予刑事处罚,但其政治前途就此断送。
被告人黄某大学毕业后到某街道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作,2008年12月,黄某因工作表现突出被提拔为所长。其上任后对所内原先存在的不合理分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缺失熟视无睹,不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对工作人员不按规范开展业务工作,特别是张某在收取居民医疗保险、农民养老保险费时,违反规定打白条或开收据不入账等问题疏于管理和监督。更为严重的是对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印鉴随意存放和使用现象视而不见,最终给张某与其丈夫合伙挪用公款170余万元以可乘之机。(富阳律师|富阳律师事务所|杭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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