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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遏制和预防电话诈骗犯罪的相关对策
2010-1-4 1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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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和预防电话诈骗犯罪的相关对策

当前,电话诈骗犯罪活动日趋猖獗,涉及面广、欺骗性强,而伴随着电话普及程度提高及功能日益多样与丰富,其犯罪形式、特点将会更加复杂多变。面对严峻的形势,必须明确刑法关于电话诈骗犯罪的有关规定,强化有关监管与监控,提高市民防范电话诈骗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积极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此类犯罪的发生。

(一)加大防范宣传力度,促使市民养成必要的反诈骗意识。提高市民防范意识和能力,是预防诈骗犯罪的最佳途径,也是成本最低、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其实,绝大多数诈骗犯罪都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从相关案件来看,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广大市民对有关电话功能的不熟悉、有关职能部门运作机制的不了解、国家退税政策的不知情及银行业务方式(特别是网上转帐业务)的不明晰或个人的同情心等因素实施诈骗作案。因此,加大宣传力度,知悉相关的知识尤为重要。其次,要有必要的反诈骗意识,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事遇人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论犯罪分子的行骗手段有多么隐秘,制造的假象有多么复杂多变,其基本上都是抓住人心理上的某种弱点,或以利相诱,或危言耸听,最终目的都是指向财物,只有多问几个为什么,多调查核实,就会发现事情的真相,就不会受骗上当。另外,一旦发现被骗,也千万不可慌张,必须要冷静,赶快想办法及时掌握与保存对方的有罪证据,迅速报案与有效配合破案,尽量挽回损失。最后,也要加强全社会的防范力度,应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让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并充分发动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等群防群治力量,发放宣传卡片等方式,深入社区广泛开展各类防范宣传,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治安、派出所等基层单位要开展各种形式的防诈骗宣传,结合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深入社区、乡村,向群众面对面进行防骗宣传;治安内保部门可要求银行在业务办理柜台设置防诈骗提示,适时提醒,把好最后一道关口;电信部门可通过公益短信、语音提示等方式开展防骗宣传。

(二)加强保密意识,防止个人及家庭信息外泄。犯罪分子之所以诈骗得逞,往往也是掌握了被害人的有关个人信息,利用被害人发个人信息做文章,让被害人不由得不信,从而落入犯罪分子布好的圈套。从实践来看,公民个人信息的外泄一般有三个途径:一是网上公共信息泄露,二是公共信息登记部门泄露,三是个人不自觉泄露或其他渠道泄露。因此,公民必须要养成保密意识,防止个人及家庭的重要信息外泄。同时,有关能接触到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如电信、银行等部门也要特别注意公民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不法之徒套取公民的信息。    

(三)加大电信、金融等关联部门的安全防控力度。电话诈骗犯罪中,认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重要证据有短信、通话清单、银行取款凭证、监控录像等,以上证据时效性比较强、容易灭失。因此,电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源的电话及违法网站的监管,对群发量巨大的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检查,通过屏蔽等技术切断违法短信、网站传播渠道,从源头上遏制。金融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异常的银行帐户监管,以及存取款环节、特别是自动取款机的录像监控设备的维护。此外,电信、金融等部门应与相关办案单位构筑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反馈信息情报,实行资源共享,形成协作配合、联手打击的合力。
   
(四)加大科技强警与打击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当前,利用电话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先进,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因此,要加大科技强警力度,对该类诈骗特别要注重研究、采用、开发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及电话定位、追踪等技术,以便迅速锁定作案人员,有效采集与保存相关证据。同时,要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克服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麻痹心理以及证据难获取、破案有难度的畏惧心理,形成高压打击态势,遏制该类犯罪的发生。

         富阳律师 富阳律师事务所 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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