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一名前科累累的男子,出狱之后仍不思悔改,竟然容留介绍一名精神病妇女在自己家中卖淫。5月17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铜山男子张某可谓是劣迹斑斑,不到40岁的他已经是“五进宫”了,2010年初,张某再次刑满出狱,出狱之后的张某整天游手好闲,不干正事,他盯上了同村的精神病妇女徐某,希望用她“搞点钱花花”,于是,2010年7、8月间,张某采取强迫、哄骗的手段,将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妇女徐某带至自己家中,先后介绍本村村民两人在其家卧室内与徐某发生性交易,并支付嫖资。经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鉴定,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缓解不全);具有限定性自我防卫能力。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培光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张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张某是在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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