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共和国的自由存在于法律的王国之中,缺乏法律便会使它遭受暴君的恶政。 ——[英]詹姆士·哈林顿《大洋国》
我们不应把全球法律产生的障碍归咎于文化多元性,而是应归因于不同的国家利益之间的不相容性。 ——[美]T·A·哥伦比斯·J·H·沃尔夫:《权力与正义》
哲学产生了诡辩家,雄辩术产生出了唱高调的演说学;民主政体则产生了野心勃勃的盅惑人心者。 ——[法]泰·德萨米:《公有法典》
如果没有民主,没有地方分权、不取消法外处罚,那么,经济权力政治权的统一只会是一个新的、骇人听闻的暴政工具。 ——[英]伯特兰·罗素:《权力论》
一个民主政权以言论、集会、思想和良心的自由为先决条件。 ——[美]约翰·罗尔斯:《政义论》
如果立法者一开始就不集中注意力去建立公民的财产和地位的平等,那末,他的一切努力都将徙劳无益。
——[法]马布利:《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
人类经常要重复不平等所产生的恶习。 ——[法] 《马布利选集》
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我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法]皮埃尔.勒鲁 《论平等》
平等是一项神圣的法律,一项先于其他一切法律的法律,一项派生其他法律的法律; ——[法]皮埃尔.勒鲁 《论平等》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自由繁荣的国度》
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它们是条件平等──地位、待遇和机会的平等。
——[美]摩狄曼·J·阿德勒:《六大观念》
习惯法非但不比法令灵活,非但不比法令更容易适应新的条件,而且相反,它更趋向于抱残守缺、历循守旧、难以变化。
——[法]亨利·莱维·布律尔:《法律社会学》
习惯法所不同于法律的仅仅在于,它们是主观地和偶然地被知道的,因而它们本身是比较不确定的,思想的普遍性也比较模糊。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
什么是宪法?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真正承认这些权利的保证在哪里呢?在于人民中意识到并且善于争取这些权利的各阶级的力量。
——[俄]列宁:《两次会战之间》
自然法是居于人类法之上的,并规定了某些不可变更的权利的标准。
——[美]萨拜因:《政治学说史》
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法颠补不破的永恒原则相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美]爱德华·S·考文
自然法的重要性也许不在于解决一个文明制度中出现的正常问题,而在于它有助于决定什么才是一个文明的法律制度。
——[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
法律的目的是对受法律支配的一切人公正地运用法律,借以保护和救济无辜者。
——[英]洛克:《政府论》
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
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
法律用惩罚、预防、特定救济和代替救济来保障各种利益,除此之外,人类的智慧还没有在司法行动上发现其他更多的可能性。
——[美]罗·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不论哪个时代,如果在法庭上和在教室里进行的各种阐释理论所产生的意见分歧太大,那么法律就会失去力量。——[美]德沃金 著《法律帝国》
法律的目的是创造一个稳定的、可以理解的行动结构,在这个结构中个人能够执行其计划并多少意识到可能产生的结果。
——[美]斯蒂芬.L.埃尔金 卡罗尔.爱德华.索乌坦编《新宪政论》
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法官的形象就是立法者所设计和建造的机器的操作者,法官本身的作用也与机器无异。
——[美]约·亨·梅利曼:《大陆法系》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美]爱德华·S·考文
法官就是法律由精神王国进入现实王国控制社会生活关系的大门。法律借助于法官而降临尘世。——[德]拉德布鲁赫 著《法学导论》
富阳律师事务所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