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某等四人仅仅是交警部门聘用的交通协管员,并没有上路执法权,然而这几人胆大包天,在执勤过程中竟私自查处来往车辆,在罚款之后即对违法车辆放行,短短4年时间内,四人共捞得赃款110多万元。日前,四人因犯滥用职权罪分别获刑。
协管员私自查车罚款
秦某、蒋某建、闵某、蒋某辉四人分别于1998年、1999年被蚌埠市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聘用,成了交通协管员。身为交通协管员原本的职责是协助路面民警进行交通管理工作,并服从中队的管理和领导,并不具备上路执法权。
2007年4月,几人所在的中队指导员将所属的协警分为三组,由队长或指导员分别带队执勤。而就是在此期间,几人动了坏念头,竟然越权对过往的违法车辆进行查处并罚款,也不开具罚款单据,收了钱就将违法车辆放行。
纠风办暗访揪出蛀虫
协管员查违章车辆,罚款又不给罚单,这让许多过往司机非常气愤。去年5月份,蚌埠市政府纠风办接到多起关于协管员的投诉,司机纷纷反映在合徐高速西出口、南洛高速怀远西出口等地遭遇了“黑交警”。
蚌埠市政府纠风办于2010年6月3日派出工作人员对这些路口进行暗访,结果发现这些出口果然有私自越权查处违法车辆的协管员。
四人四年捞了110多万
据法院查明,从2006年7月至2010年6月,四人执勤过程中越权收取违法车辆的罚款高达110多万元。这些钱收下之后,都没有上交,而是被几人私分了。其中秦某分得30余万元,蒋某辉分得40余万元,闵某分得20余万元。
去年7月,三人被蚌埠警方抓获。同年,三人分别获刑。而蒋某建却闻风潜逃,直到今年4月11日,才投案自首。
2010年12月,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蒋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近日,最后一名协管员蒋某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所有追缴的赃款均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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