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未婚同居现象的增多,在日常生活中未婚的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房越来越多。因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作为杭州的专业婚姻律师至该问题进行过研究。
目前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的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不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