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下午,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两起盗窃案,两起案件的被告人都是偷了快递员的快递。
康某,男,30岁,江西人,在杭打工。他曾多次趁快递员上楼取件时,把快递员电动车上的货物拿走,之后上网卖掉。
经查明,今年5月30日下午,康骑着电动车经过西湖区学院路集锦饭店门口,看到快递公司的电动车停在楼梯口,他趁人不注意,提了一件大的货,逃跑。这包货里有十多台专业激光测距仪,价值近万元,被他放到网上低价卖掉了。
康交代了五起作案事实,偷的都是快递,目前查实的有两起。
今年6月20日,翠苑派出所反扒队员在黄姑山路口发现一男子,很像之前在监控中看到的偷快递的小偷,近距离一看,果真是他。案发后,他的家人退还了全部赃款。
昨天,法院当庭宣判,康犯盗窃罪,判刑1年6个月,罚金2000元。
另一起盗窃案的被告人汪某、赵某都是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他们偷了另一家快递公司的包裹。
两人说,偷同行的包裹不是出于竞争,仅仅是见财起意。今年7月16日下午,他们去西湖区一家科技公司取货,发现另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也在取货,快递员上楼去了,之前收的货物放在楼下。他们动心了。
他们偷的包裹内有20多台MP4和2台平板电脑,价值6671元。
因犯盗窃罪,两人当庭均被判刑9个月,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