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杭州律师精英 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富阳律师网欢迎您!本网由曾任刑事法官、检察官的资深律师担纲组成,专业承办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死刑辩护、毒品、诈骗、盗窃、取保候审等刑事案件,并联合浙江省著名刑事律师、杭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富阳刑事律师、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杭州经济诉讼律师、富阳律师事务所、浙江交通事故律师等专业律师团队。推荐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介绍杭州知名律师、资深刑事律师、富阳交通事故律师、优秀辩护律师、富阳婚姻律师、贪污受贿辩护律师、富阳离婚律师、工伤律师、富阳律师事务所,提供杭州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本网旨在宣传法律知识,高扬法治理想大旗,通过我们理论素养和运作能力的交融结合,为客户提供专业、权威、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点击进入在线留言!

杭州富阳律师网
联 系 人:叶维洋 律师
咨询热线:13758161581
联系电话:0571-63365161
图文传真:0571-63365717
电子邮箱:ywyol@126.com
工作QQ:1592119312
钉钉号:ywylawyer
公众号:小叶说法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江滨西大道57号国贸写字楼13层


综合资讯

刑诉法修改: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
2012-3-8 21:09:39

          ★★★【字体:

[王兆国]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的重要制度。修正案草案重点完善了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法律地位和作用的规定,扩大了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

1.明确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修正案草案将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能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规定修改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修正案草案第五条)

2.完善律师会见程序。关于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阶段,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需经侦查机关批准。修订后的律师法规定,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经同有关方面反复研究认为,在刑事诉讼法中应当吸收律师法的相关规定,但对于极少数案件,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实际情况考虑,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事先经侦查机关许可是必要的。据此,修正案草案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修正案草案第九条)

关于律师阅卷,修正案草案规定,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修正案草案第九条)

3.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为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权利,修正案草案扩大了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范围,将审判阶段提供法律援助修改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提供法律援助,并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修正案草案第六条、第一百零六条)(富阳律师事务所|富阳律师)

Copyright 2009 版权所有:富阳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092520号     技术支持:后发网络   管理登录 | 
咨询热线:13758161581     图文传真:0571-63365717 办公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江滨西大道57号国贸写字楼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