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单独或与其妻共同收受请托人贿赂1002万余元;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国家公款271万余元;挪用公款650万元
记者今天(16日)从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湖南)省公安厅原副厅长杨建农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已于5月10日在该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杨建农在担任湖南省公安厅行财处处长、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副厅长期间,先后19次利用职务之便,在罚没车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刑事个案处理等方面涉嫌为他人谋利,单独或与其妻共同收受请托人贿赂1002万余元;在担任公安厅行财处处长期间,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国家公款271万余元;涉嫌挪用公款650万元。
因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期宣判。(张斌 罗家欢 张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