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24日电(记者张和平)7月24日,在温州市龙湾区颇有知名度的“家电女老板”郑珠菊及其父亲郑祥刚因涉嫌非法经营承兑汇票8.09亿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8亿元,共计9.57亿元在龙湾区法院受审。
郑珠菊今年49岁,温州市龙湾区人,事发前任龙湾区最大的电器经销商“百乐家电”法人代表,其父郑祥刚与其共同经营。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1年8月20日,被告人郑珠菊、郑祥刚非法经营承兑汇票总金额达8.09亿元。后因借给他人的巨额借款本金无法收回,造成资金链断裂,导致从王某某等107人处收取的共计7922.2万元的承兑汇票无法支付。
2011年年始,被告人郑珠菊以月利息1.5分至2.5分不等,向郑某某等69人非法吸收资金,以3分至3.5分的利息向民间放贷,非法吸收资金共计1.48亿元,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借款。
2011年8月下旬,郑珠菊因“爆仓”而“跑路”。龙湾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立案侦查,9月9日将其抓获归案并刑拘后批捕。9月13日,其父亲郑祥刚也因帮助郑珠菊非法倒卖承兑汇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认为,对被告人郑珠菊应当以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被告人郑祥刚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