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酒后驾车,人们习惯性想到的是酩酊大醉的男性“醉汉”,然而当下,醉驾也绝非是男性的“专利”了。近日,永川法院对永川区首例女性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6岁的张某,2012年5月18日参加朋友的生日晚宴期间喝了啤酒,后在KTV唱歌期间又喝了香槟。当晚23时许,张某离开KTV独自驾驶雪弗兰轿车在城内兜风,当车行至萱花路蚂蟥桥一转弯处时,因错将油门当成刹车而冲出公路撞向了路边围墙,而彭某自己也被轿车的安全气囊撞晕,后在医院就诊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找到。经血液提取鉴定,被告人彭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19.8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
宣判后,面对刑事处罚,彭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异常后悔,并留下了悔恨的泪水,经过法官判后答疑工作,其表示接受判决。希望其他女性同胞们以此为戒,不要重蹈覆辙。(文中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