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研究生毕业,国企高管,年薪30万元以上。”仅有中专学历的无业人员陈强在婚恋网上登记了这些信息,并假借与自己同名同姓的某公司高管身份搭识在网上征婚的女性。与女方建立恋爱关系后,他又谎称能买到内部股,骗取被害人总计13.9万元。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强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28岁的陈强是江苏泰兴人。2009年,由于工作没有着落,又无生活来源,陈强萌生了网上交友骗钱的念头。于是,陈强在一家知名的婚恋网站上以“LIVE”的用户名注册了账号,并上传了自己的照片。在个人资料栏中,陈强这样写道:未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年薪30万元以上,已购房。
为了让这些虚构的身份更为可信,陈强还特意到网络上搜索了自己的名字。出人意料的是,陈强发现,自己的名字与一家国企的总经理名字完全相同。于是,陈强便决定借用对方的身份开始在网上征婚。
不久,一个叫小惠的女子进入了陈强的视线。陈强向小惠介绍说自己是清华大学金融系毕业的,后在国资委工作,目前是一家大型国企的高管。为了确认对方所说的信息,小惠还特意上网查询了这家国企,并在该公司年报中找到了陈强的名字,这让小惠更加深信不疑。很快,陈强便与小惠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
2010年年底,见时机成熟,陈强开始实施起他的骗财计划。他向小惠谎称自己在苏州的一家科技公司有熟人,可以买到内部股份,等上市后能赚大钱。单纯的小惠对此并没有怀疑,将5万元打入陈强的账户。没隔几天,在陈强的劝说下,小惠又追加投资将另一笔5万元打入其账户。
拿到钱后,陈强四处挥霍,很快将钱用完。2011年4月,已怀有身孕的小惠要求与陈强结婚,但陈强开始找借口敷衍。感觉事有蹊跷的小惠在电话求证陈强口中所说的国企和科技公司后,方才发现被骗了。
在多次要求陈强还款无果后,小惠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几乎在同一时间,在同一相亲网上另一名女性小岚,也没有扛得住陈强的爱情攻势,被所谓“内部股”骗去3.9万元。
今年7月,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陈强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刑事处罚。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法庭遂依法从轻作出了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浙江死刑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