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9月29日讯 昨天下午,由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任俊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在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舟山市首例恶意欠薪案件,全区各乡镇街道的近百名群众旁听了庭审,庭审还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进行直播。
经依法查明,被告人任俊才系宁波北仑天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宁波北仑天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进驻普陀欧华船厂承接分段制作工程。期间,被告人任俊才对所雇佣工人每月预付一定生活费,未足额支付工资。2012年1月13日,任俊才因工程亏损,从欧华船厂领取最后一笔工程款人民币55万元后。将其中的50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无力支付工人工资。后任俊才逃离舟山,拒不支付杜某等10余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
2012年1月18日,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限期宁波北仑天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足额支付所欠工人工资,但该公司至今一直未予支付。
普陀区检察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任俊才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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