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承包工程,我有门路”“你想入党,我帮你想办法”借口自己是副县长的外甥,只有小学文化的陈某将受害人骗得团团转。11月2日,大言不惭的陈某被浙江台州仙居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今年50岁的仙居男子陈某,父母双亡,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可以说是举目无亲。多年前,陈某认了一个老头当自己的舅舅,这个舅舅称自己有一个结拜兄弟,而这个结拜兄弟是一位副县长的亲兄弟。
脑袋灵活的陈某一想,如此算来,自己也应称呼副县长为舅舅。虽然从来没有见过这位副县长,也不知道自己舅舅说的话是真是假,但陈某逢人就讲自己是副县长的外甥。
2011年,陈某在一个建筑公司的工地上当门卫,和住在工地附近村庄的张某熟识起来。当然,陈某也没有忘记告诉张某自己是副县长的外甥,有了这个身份,张某对陈某是非常信任。
2011年10月份,陈某听说有个山村里面要建一座小水电站。陈某开始打起了歪主意。陈某向张某称,县政府要建这个电站,到时候自己的副县长舅舅会帮忙将这个工程承包给自己,但自己目前手头没有什么钱,因此打算和张某一起承包这个工程。
为进一步取得张某的信任,陈某又找人刻了县政府的公章,盖在一份合同上拿给张某看。至此,张某是深信不疑,只要陈某说没钱了,张某就给几千元。
后来,陈某又称电站建好后,还有一个引水工程自己也可以承包过来,并再次伪造了相关部门的公章盖在协议上给张某看。急于承包工程赚钱的张某,却被陈某骗去18000元。
2011年12月份,陈某得知张某夫妇两人想入党,就表示自己可以帮忙,但表示要10000元经费。深信不疑的张某又给了陈某10000元。
钱是付了,但工程一直没有承包下来,入党一事也毫无动静。张某开始多次要求陈某带他去见那个副县长舅舅,但陈某一直找理由推托,这引起来了张某的怀疑。
后来,张某到有关部门询问建造电站一事,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但此时骗去的28000元钱早已被陈某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陈某归案后有立案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赵小燕 张鑫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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