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郴州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将胡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因为感情纠纷,两年半前,郴州女医师胡芳邀男友刘军至嘉禾县一宾馆,用安眠药将男友药翻后碎尸。2011年8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死缓,死者家属网上发帖质疑认为“判得太轻”,郴州市检察院提出抗诉。2012年8月,湖南高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胡芳获死刑(详见本报2010年8月2日A04版、2011年10月26日A6版、2012年8月25日A6版报道)。
2013年2月5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拨通刘军父亲刘潭仔的电话,他告诉记者,已从朋友处得知胡芳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心头突然觉得松了口气,这些年来的包袱终于放下。由于种种原因,刘军的骨灰至今没安葬,刘潭仔表示,在胡被枪决后,将考虑让儿子入土为安。同时,他称法院判决的赔款,至今没有到位。 (潇湘晨报记者 刘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