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一位生意人,工程承包失败后欠下巨额债务。借款人张某在多次催要未果后,竟强行将欠款人李某拖至一宾馆看守,试图通过“暴力手段”要回欠款。近日,宿豫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张某等3人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分别判处拘役3个月。
被害人李某和被告人张某经别人介绍后,成为生意上的伙伴。一日,李某联系张某,说他正在搞一个大工程,但手头资金跟不上,希望张某能够先周转下资金,并允诺工程结束拿到钱后立即偿还。但往往事与愿违,结果李某的工程搞砸了,当初的承诺也就成了一纸空谈。
作为张某来说,这笔钱款拿不到手也是万分着急,便多次打电话、上门讨要债务,但李某总以种种理由推脱不给钱。无奈之下,李某告诉张某,他的另一位生意伙伴林某也欠他钱,让张某直接找他要。张某考虑李某也许确实没钱可还,直接找林某或许可能性大些。随后三方坐下来达成了还款约定,但结果林某也是一拖再拖,完全没有还款的意向。去年4月11日晚上,气急败坏的被告人张某等人到李某家讨债,并强行将李某拖上车带至一宾馆房间,由3个小伙看守并在期间殴打李某致其眼部等处受伤。次日早晨,被害人李某趁看守人熟睡之机在宾馆内发短息向朋友求救,其朋友报警后,民警赶往将看守人抓获。
宿豫法院经认为,被告人张某为索取债务,伙同他人非法剥夺被害人李某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系共同犯罪,并具有殴打情节,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等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此法官提醒,索要债务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不能用违法手段索要债务,暴力追债必定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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