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一男子吸食毒品后到医院看望生病的母亲时产生幻觉,臆想自己“将被派出所的民警整死”,于是放火烧毁病房。日前,重庆市綦江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阎光全有期徒刑3年4个月。
经审理查明,阎光全数年前开始吸食毒品,曾因抢劫和贩毒被判刑。2012年12月11日,阎光全又吸食毒品。次日下午17时许,阎光全到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卫生院看望生病住院的母亲。期间,阎光全突然产生幻觉,臆想“自己将被派出所的民警整死”,要求见重庆卫视新闻“天天630”的记者。随后,阎光全将其母亲病房里的氧气罐拖至该卫生院另一病房内,将窗户关闭、房门反锁,并用语言威胁病房内的人员不准打开门窗。接着,阎光全将氧气罐的阀门打开,大喊要“海洛因”,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氧气,但未点燃。之后,阎光全又将一病人的衣服点燃,导致该病房内衣柜、空调等物被烧毁。阎光全因不能忍受病房内的浓烟走出房间。此时民警赶到,将阎抓获。房间火势随即被扑灭。经司法鉴定,阎光全因精神活性物质导致精神障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阎光全放火烧毁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阎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考量后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