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临安法院於潜法庭法官的调解下,仅个把小时,一起继承权纠纷就顺利得到解决。
今年6月,潜川镇塔山村村民左某因意外事故死亡,其名下尚有一笔银行活期存款和一笔定期存款。为了这两笔存款的继承权问题,与左某同居多年的方某将左某的父亲左甲某、母亲蔡某、女儿左乙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两笔存款的继承权。
考虑到左甲某已70多岁,左乙某又年纪尚小,於潜法庭法官喻丽林决定下乡进一步了解案情。在潜川镇综治中心,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组织下,坐到了一起。
方某提出,她与左某共同生活多年,共创了部分财产,左某留下的这两笔银行存款就是她与左某共同挣下的。左甲某则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这两笔存款大部分都是儿子左某的,因此会以左某的名义存进银行,方某不应该分到。
法官仔细了解了案内外情况后,认为以调解方式解决此案,对双方当事人来说相对更好,并邀请镇司法所所长、塔山村村干部一起参与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活期存款及利息归方某所有,定期存款及利息归左甲某所有。该案顺利结案,前后仅用了个把小时。
这样的纠纷能顺利解决,得益于临安法院“法官进综治中心”工作。为进一步开展能动司法,2010年11月,该院启动这项工作,18名资深法官被派驻到18个镇(街)的综治中心,同时,在综治中心设立巡回审判点,一般的家长里短、邻里纠纷都可以就近审理。今年,临安法院又开始推广“法官分片联系”和“法官接待日”制度,开展法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文化礼堂“五进”活动,进一步拓展“法官进综治中心”工作平台。
据统计,今年1至8月,临安法院通过“法官进综治中心”平台,共委托调解233件,协助调解69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