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丈夫有外遇,妻子遂产生报复心理,雇凶对丈夫一顿拳脚后,见“效果”不佳,竟再一次雇凶残忍地将丈夫的耳朵割了下丈夫的耳朵。近日,邗江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宣判,妻子朱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余3名被告被判处5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市区某企业工作的秦某下班回家,当他途径润扬路附近时,突然遭到了3名不名身份的男子袭击,手臂当场被捅破,受伤后的秦某因为种种原因,当时并没有报警。然而过了几天,又一个噩梦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当晚10时30分许,早早下班回家的秦某吃过晚饭后,正在房间内上网,妻子朱某在卫生间洗漱,突然有人敲门。朱某急忙跑出来将门打开,3名男子提着水果篮进入屋内后。其中一人用手臂卡住朱某的脖子,对其殴打,朱当场晕倒。另外两人径直走入秦某的房间,对秦某一阵拳打脚踢后,又用刀割去秦某的双耳,然后,3人扬长而去。秦某忍住伤痛叫醒朱某之后,两人急忙打电话报警。 接报后,邗江警方对此事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故意伤害案专案组。经过一番侦察,警方侦察分析,两起案件属同一伙人所为。而随着警方侦察的进一步深入,案件中的众多疑点逐步被暴露出来,如案发当晚已是10点多钟,凶手敲门后,妻子朱某在不假思索的情况下就把门打开;3三名男子进门只袭击了秦某,并割掉了其两只耳朵,而却没有伤害朱某,如果是有人蓄意报复,不太可能只伤害夫妻中的一人;朱某当时被凶手一卡就立即昏迷过去,但是法医认为朱某被卡勒致昏迷,脖子上应该有皮下淤血等伤痕,而朱某脖子上却没有任何淤痕等等。种种的不正常现象,使警方把目光的焦点对准了妻子朱某,经并对其加大审讯力度,最终,朱某承认了因怀疑秦某对自己感情不忠,而雇凶对其割耳的犯罪的事实。
经查,被告朱某是滨海人,与河南人秦某相识相处多年后,于2003年结婚,2004年,朱某随秦某来到扬州。一直深爱着自己丈夫的朱某,在一段时间内,感觉秦某有了外遇,而秦却矢口否认,这让朱某伤心不已。去年5月,朱某回滨海老家有事,偶遇到朋友陆某。两人闲聊中,朱某心中顿时冒出一个念头,何不让老乡教训丈夫一顿,好让他改掉坏毛病。接着,她就告诉陆某,单位里有个人总跟他过不去,让陆某教训教训他,并称不会让他白帮忙。陆某听后,满口答应。没几天,陆某带了两个人来到扬州后,朱某交给了陆某1万元作为酬金,让陆某对那个人下手不要太狠,教训教训,弄个骨折就行了。经朱某指点,陆某等三人伏击于润扬路附近,将下班回家途径该处的秦某一顿暴打。秦某受伤后,朱某整日陪伴在丈夫的左右,悉心照料,希望用自己的温情感化丈夫,好让他重新回到自己的身边。然而,朱某有一次去秦某的办公室时,发现秦某的另一部手机,认为丈夫肯定瞒着自己,用另外一部手机与其他女人联系。愤怒的朱某再一次联系了陆某,并坦白说出了,要“教训”的那个人就是他的丈夫,并让陆某割掉他的耳朵。这一次,朱又给了陆某12500元。并约定如果家里阳台上的灯亮了,证明林为在家,就可以动手。当晚10时30分许,陆某等三人看到阳台上的灯亮着,就拎着一只水果篮上楼了……,事隔不久,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在重庆和云南被抓获归案,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