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日前,马来西亚一名17岁华裔少女声称,遭一名在兰瑙警局当志愿警卫局执法员强奸,她过后发现自己被奸成孕,决定辍学甚至离家出走,与20岁强奸犯同居。
这名少女因为经常早出晚归而与父亲激烈争吵,她于7月29日离家后发出10则“解释”简讯给父亲,表明自己并不是爱上这名男子,而是因为被男子多次在兰瑙甘榜玛拉高河岸上强奸。
少女也称为了要和这名嫌犯在一起,她做出了辍学的决定。
沙巴州甘拜园警察总部刑事调查主任奥玛马末10日表示,少女的父亲是在阿皮亚工作,他已将这些简讯交给阿皮亚警方,内容也提及嫌犯要求少女勿将此事告诉父亲,因为害怕遭警方逮捕而坐牢。
“少女并没有在兰瑙,警方希望她主动到警局协助警方调查。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条文调查此案,并已确认嫌犯身份,目前正展开追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