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友嫌他穷,订婚当日落跑,陆某由此对女性产生了仇恨,竟溜到女浴室包厢放火。因犯放火罪,昨天,陆某被溧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3年3月13日凌晨,陆某从溧阳某网吧出来,看到一群女人有说有笑地聊天,其中一个长得很像自己逃跑的女友。这勾起了他的伤心事——多年前,他与女友订婚,就在订婚当天,女友以他家太穷为由提出分手,之后杳无音讯。受此刺激,当晚,他强奸了陌生女子,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于2008年获释。之后,经常出入女浴室偷盗女性用品,偷完就扔掉。由于偷的都是些小东西,无人在意,所以一直逍遥法外。
回过神来,陆某已经来到一家浴室门口,这间浴室他曾光顾过,见吧台无人,他拿钥匙开门进入某包厢,看到包厢内都是女性衣物,在仇恨的冲动之下,用打火机点燃了房间的被子,并将女式内衣等物丢在被子上。幸运的是,浴室安装了消防自动喷淋系统,火很快被灭掉。浴室老板报警后,陆某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