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福建省福清市警方获悉,经连续侦查,该地警方成功破获“2.1”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且找人“顶包”案,交通肇事逃逸者、指使者和“顶包”者等三人均到案。
2014年2月1日19时许,一部小型越野客车在福清市三山镇横坑村金厝头路段碰撞行人金某,造成金某死亡,越野客车驾驶员弃车逃离现场。福清市交管大队接警后,迅速启动“亡人”事故逃逸案件侦破程序。
当晚20时左右,正当民警们对逃逸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走访调查期间,一名男青年郭某向公安机关“投案”,称其就是这起案件的肇事司机。
然而,民警在询问郭某过程中发现这个“投案人”对事故许多细节叙述不清,并一直辩解是因“紧张、害怕”等原因所致。经办案民警一起仔细推演、比对,认定郭某极有可能系“顶包”司机。
办案民警随即再次调取郭某通话记录并结合现场走访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同时加大了审查力度,政策攻心、晓以利害,讲明做伪证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彻底击中了郭某的“软肋”。在事实和法律面前,郭某终于承认其受翁某指使“顶包”替罪的事实。
翁某是否就是肇事司机?办案民警立即用郭某的手机发信息联系翁某,将翁某及车主俞某“请”到交管大队。
本来心虚的翁某,面对民警的问询漏洞百出,最终供述其朋友俞某肇事后,因俞某有“事业”,于是“仗义”受俞某之托,指使无业的郭某“顶包”的违法事实。
随后,民警多次前往三山等地抓捕、动员投案。迫于多方压力,肇事司机俞某到交管大队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俞某对找人顶替其驾车肇事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俞某的朋友翁某、郭某也因涉嫌包庇犯罪受到法律追究。(钟景杰 叶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