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自导自演,在电话一端,分饰两角,既扮演亲属,又扮演执法人员,疯狂行骗,致使62人上当,骗得人民币78.3万元。日前,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说者无心 “听者”发现“商机”
2010年,37岁的胡某从广东回到四川老家探亲期间,和亲戚、朋友聊天时,总听到别人说起一些冒充亲属打电话骗钱,而且还有很多人上当受骗的事儿。“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就是这些随意的交谈,让因吸毒而时常感到囊中羞涩的胡某嗅到了“商机”。他发现这种电话诈骗的方式,成本小,来钱快,于是,在详细了解别人受骗的过程后,回到广东,便用买来的电话卡、银行卡和手机,走上了“快速致富”的诈骗之路。
初次行骗 “菜鸟”尝到“甜头”
2011年6月10日早上7点,身在广东的胡某用手机拨打了重庆市梁平县曾某家的座机电话。电话接通后,他假扮广东省某派出所执法人员,对曾某谎称其子在广东因贩卖毒品被抓,要他们放人,就需要打8000元钱到“韦威”的账户上,如果过了上午9点,还没有打钱的话,其子就要被判刑。为了骗得曾某的信任,他又假扮曾某的儿子,谎称自己帮别人带包,但包里装有白粉,被派出所抓到,自己通过说好话,派出所那边同意给8000元钱就放自己走。爱子心切的曾某为了能救出儿子,接完电话便赶到当地邮政银行,将8000元钱打到了“韦威”的账户上。就这样,胡某“轻轻松松”地挣到了诈骗生涯中的“第一桶金”。
疯狂作案 “老手”被判重刑
第一次行骗成功后,胡某不断总结经验,熟能生巧地疯狂作案。在2011年6月至2013年6月,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先后在广东、新疆向居住在重庆市潼南县、梁平县、垫江县等区县的李某、周某等62人家中拨打电话,用同样的作案手段,骗得李某、周某等62人的人民币78.3万元。2013年6月9日,胡某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新市)区分局刑侦大队捉获,追回赃款55万元。同年6月27日,被重庆市潼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9日,潼南县检察机关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潼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近年来,类似的电话诈骗伎俩层出不穷,但为何如此低劣的骗术却屡屡得手,这不能不引人深思。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务必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