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朋友聚会时喝了点酒,没想到自以为深夜酒驾不会出事的他,却在等交通信号灯时睡着了。2014年2月27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危险驾驶案,一审判决被告人严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男子严某系海安一个体工商户。2013年12月28日晚,严某驾车参加朋友聚会。期间,酒量一向不大的严某一时兴起喝了点白酒。次日凌晨1点多,聚会结束,众人纷纷离去。自以为深夜酒驾不会出事的严某也驾驶自己的小型轿车往家赶。凌晨2时许,严某驾车经过海安县城一十字路口,因正好错过了绿灯,严某遂停车等下一个绿灯。没想到早已经昏昏欲睡的严某刚把车停住,眼皮就不由自主地闭上了。两分钟后,绿灯再次亮起,排在严某车辆后的王某见严某的车辆未动,便不停地鸣喇叭。可是,此时的严某早已呼呼大睡了。在多次敲打严某车窗未果后,王某报警。几分钟后,交警来到现场,把正在酣睡的严某叫醒。一时未缓过神来的严某竟朝交警喊道:“吵什么吵,还让不让人睡觉了?”。交警随后对其进行了血液鉴定,认定其为醉酒驾车,导致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