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对外委托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名册公告
为提高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质量和效率,经鉴定机构申报,我院确定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名册如下:
1、 重庆同辉会计师事务所;
2、 重庆信禹会计师事务所;
3、 重庆海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 重庆凯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 重庆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重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 瑞华会计事务所事务所重庆分所
8、 重庆道尔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该名册为诉讼当事人双方在国家鉴定机构名册范围内协商不成情况下,由我院对外委托部门随机确定的范围。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