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9月9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9日召开的呼和浩特市新闻通报会获悉,呼和浩特“金道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2名犯罪嫌疑人被冻结资金2.98亿元。目前,公安机关对集资参与人的登记造册工作正在进行中,并提醒没有履行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及时提交材料。
经查,2011年6月22日,犯罪嫌疑人齐某某、李某某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工商分局登记注册,成立钱氏金道堂食品经销部,聘请犯罪嫌疑人钱某某担任经销部负责人,租赁内蒙古天元商厦写字楼,以销售保健品和食品为名,从事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吸收资金的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非法集资犯罪集团嫌疑人齐某某等11人,其中对王某某、高某某2人依法取保候审,对张某某依法执行刑事拘留,其余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截至2014年9月5日,已冻结犯罪嫌疑人齐某某、钱某某以不同的人名,存在8家银行的79个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共计2.98亿元。扣押现金总计1013万元,发现、查封、扣押、冻结各类涉案资产价值总计3000余万元,其中包括奔驰车2辆,路虎汽车1辆,犯罪嫌疑人齐某某、钱某某用集资款购买的房产14处等涉案物品。
为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尽早进入依法返还程序,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对集资参与人的登记造册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已委托华利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要求进行司法审计,并对涉案财物清点造册。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作出后,依法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民警提醒没有履行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应在2014年9月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报案损失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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