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省委、省政府两办及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在调研基础上,建议出台《富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发展的意见》,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快律师人才培养。
1、纳入区人才队伍之中。与区人社局、区人才办、区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把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在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在评奖、职称、培训、住房等待遇方面与其他人才培养制度一视同仁。
2、加快引进律师高端人材。针对富阳区高端人才相对缺乏的现实情况,建议适用区政府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把外市、外省的律师高端人才引进到富阳。通过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引凤筑巢”,确定5—8家知名高等院校,有针对性地宣传富阳,同时也请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通过司法考试的优秀法律专业人才到富阳来参观,使他们知道富阳、了解富阳,愿意及向往到富阳来创业。
3、搭建律师参政平台。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推行律师担任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程序上,注重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荐、审查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大律师产业扶持力度。
1、加快专业所、品牌所培育。制定富阳区“规划强所、品牌强所、专业强所、合作强所、素质强所、党建强所”三年行动计划,重点突出“品牌强所”和“专业强所”,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着力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特色、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骨干律师事务所,鼓励和支持龙头骨干律师事务所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力争到“十二五”规划期末:本区每万人拥有律师数达到2人;20人以上的规模所达到3—5家;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2—3家;全省著名商标律师事务所1—2家。
2、加强所所合作。一是打破格局,实现所所合作。打破现有的所内合作不佳、所所不相往来的局面,实现抱团服务,发挥各自作用,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不同需求,给予全方位服务,提高全区律师事务所综合竞争力。二是引进强所,实行所所合作。通过各种优惠条件,有选择性地吸引外市、外省的规模所、品牌所、专业所来富阳设立分所或者直接迁至富阳发展,引进高端人材或者引进高端管理技术,加强与外市、外省的强所的合作。三是学习交流,加强所所合作。通过组织全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到外市、外省及境外进行律师业务交流,选派青年优秀律师到外市、外省律师事务所学习锻炼等方式,加强横向沟通、交流与合作。
3、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信访、调解、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给予必要的政府补贴。合理确定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经费补贴标准,使其与律师承办案件的成本、律师的基本劳务费用相适应。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1、设立律师管理专项经费。建立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以及参与信访、调解、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及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给予保障,使其与律师承办案件的成本、律师的基本劳务费用相适应,充分调动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将将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培训律师等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每个人/年一定比例予以下拨。
2、把律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紧缺的高端法律业务培训纳入政策培训计划,针对经济转型过程中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企业融资、反倾销等重点法律服务领域,建立律师人才专项培训资金,对青年律师及优秀律师进行重点培养。
3、完善律师业征税政策。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在完善律师行业的会计核算办法,合理设置律师事务所会计科目。在严格税收征收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偷税、漏税务行为的基础上,对新设的律师事务所,建议实行返税政策,前三年按一定比例给予返还。
(四)加大营造理解与支持的律师执业环境。
1、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以贯彻落实新修订《刑诉法》、《民诉法》为契机,认真落实法律赋予法律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执业权利;完善诉讼中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律师参与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审判活动中的作用。与工商、土管、公安等部门协调,切实保障律师在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或非诉讼过程中涉及公司企业登记、房屋土地权属、婚姻户籍登记及金融财产资信等方面的调查取证权。
2、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律协联络处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之间的工作协调,通过联席会议、意见征询、信息共享等方式,促进相互良性互动。
3、进一步改善法律服务市场。与公安、工商、审判机关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有偿从事诉讼活动的公民代理,或者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切实规范社会法律咨询机构和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行为,净化法律服务市场,为律师执业创造规范有序环境。
(五)切实严格各项管理,提升律师队伍综合素质
1、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按照中央关于“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全覆盖的成果。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提高律师队伍中党员的比例,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发展、律师执业活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2、坚持不懈地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围绕“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社会主义律师文化建设,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律师教育培训、诚信评价、执业档案、风险控制等机制,提升队伍的社会公信力。
3、进一步完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行政、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之间的重大决策会商、重要情况沟通、重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建议配备专职律师管理人员,强化管理力量,切实做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目前区司法局法管科只有工作人员2名,要对8个法律服务单位、100多名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进行日常监管,存在事多人少的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的开展。能否考虑采取公开招用文职人员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录1—2名工作人员,增强律师管理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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