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信用卡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息息相关的一部分。信用卡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不但可以缓解我们手头的紧张,有些信用卡还有很多优惠活动。但是,现实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人试图通过信用卡的透支来满足自己的需求,殊不知如果恶意透支可能已陷入“信用卡犯罪”的牢笼里,关于信用卡的透支诈骗,你知道多少呢?
江苏省淮安市人解某因个人信用不良不能办理信用卡,故以好朋友卜某名义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办了信用额度为30000的牡丹信用卡一张。此后,解某在明知自己无力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共套取信用卡内人民币28850.78元用于日常消费,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及卜某本人采取短信、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多次向解某进行催收,其超过三个月后仍一直拖延拒不还款。此时的解某仍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属于普通的信用卡透支,仅仅会影响信誉度而已,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目前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起点是一万元,也就是如果信用卡恶意透支超过一万元经过催缴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此时就不仅仅是信用卡透支行为,而是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
案发后,解某后悔不已,现已将恶意透支的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偿还,法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处解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以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寄语:信用卡消费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消费方式,但消费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量力而行,超期不能还款不仅会对影响我们的银行信誉度,甚至还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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