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次浏览色情网站后,常熟籍小伙陆某欲罢不能。为获得更高浏览权限和网站积分,陆某竟上传十几个链接,涉及二百多部黄色影片。近日,常熟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常熟小伙陆某是一位普通的公司职工,平时喜欢上网。2013年8月的一天,陆某偶然在互联网上发现了一个论坛,可以从中下载黄色电影。莫名的兴奋感驱使下,陆某注册了该论坛会员,并开始下载观看。很快陆某便用完了该论坛赠送给新会员的“金币”,没有“金币”新的影片就无法下载,要想继续观看就必须通过上传黄色视频链接供他人下载以赚取“金币”。
为获得更多的论坛“金币”浏览新的影片,陆某竟一口气上传了十几个链接,涉及二百多部黄色影片,获得了“高人气”的点击。之后,陆某逐渐沉溺于这种分享,并越陷越深。2013年11月19日,常熟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根据前期研判信息,在陆某住处将其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据此,常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后语】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陆某正是忽略了这一点,轻易地放纵自己在网上的行为,才使自己沦落为阶下囚。用陆某自己的话说就是“本来没把这个当回事,结果却很严重,后悔不已”。陆某的经历告诫我们要学会节制欲望,培养高雅的生活兴趣,莫被淫邪迷了心窍,而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