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诸暨讯 8月25日上午,由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投资发展科原科长汤崇位玩忽职守、贪污一案在诸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汤崇位有期徒刑三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退缴的赃款41320元,依法予以没收。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2年开始,诸暨市对品牌市场建设等项目实施扶持,对于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的专业市场,政府按实际投资额的2.5%、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2013年,诸暨一家企业投资建造了某板材装饰城,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遂向该市服务业发展办申报政府扶持专项资金。这家企业在申报中将市场商户投资的展位装修费人民币8451万元纳入公司实际投资上报。汤崇位作为服务业发展科科长,在审核时,未进行实地调查,致使该企业的虚报投资额得以审核通过,造成200余万元的特别重大经济损失。另外还查明,汤崇位在担任投资发展科科长期间,利用组织全市商业活动的便利,将活动中收取的个人所得税38320元占为己有。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诸暨市检察院专门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财政、国土、农业等部门代表旁听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召开座谈会介绍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情况,听取大家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充分表达了对反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还提出了加强反渎警示教育等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