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进法院大门21年,担任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和独任审判员,先后在4个派出法庭工作过,却唯独没有在法院本部上过一天班;
近年来,每年办案1000多件,连续多年是上海办案最多的基层法官;
不仅创造了数量上的奇迹,而且向来案结事了,调解、撤诉率达70%。从2000年至今,没有一件被上级法院改判……
取得这些成绩的,就是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颛桥法庭庭长徐玉弟。
基层法官在办理案件时,不仅要依照法律办案,更多的时候要从人文道德、社会的人情风俗这一方面解决问题。“所以我觉得,基层法官一半是法官一半是老娘舅(在上海话里,‘老娘舅’通常是指德高望众,能用善良习俗、村规民约调解老百姓间纠纷的人———编者注)。”2月10日,徐玉弟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淡淡地笑着说。
用他的话讲,“我并没办理过什么惊人的大案,常常办理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案”。
上世纪90年代,徐玉弟办理的案件中,离婚案、赡养案、邻里纠纷案占总案件数的60%至70%。这些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案件类型也多样了,比如民间借贷、物业纠纷等等。
“我知道,每一个‘小案’在当事人眼里都是‘大案’。”徐玉弟说。
去年,徐玉弟受理了一起赡养费用纠纷案。
原告是一对老夫妻,老翁年高九旬,老妪轻微智力障碍,被告是他们的独子,老夫妻要求儿子恢复支付每月300元的赡养费。
在法庭上,这位儿子说:“我知道赡养父母是应该的,但是我实在没有能力。如果法官逼我,我实在没法活,只有跳楼!”
徐玉弟深入了解得知,被告的妻子身体有病、待业在家,岳父在农村收垃圾,自己做装卸工。最近,被告在工作的时候摔伤,丧失部分劳动力,失业在家,家庭生活相当窘迫。就在打官司的那段时间,被告刚刚生了一个孩子,连奶粉都买不起。原告老夫妻也承认,儿子以前一直待他们不错,每月都给他们钱。
这种案子怎么判?判了又怎么执行?硬执行没准真会出人命。
徐玉弟把案子搁下,帮助被告跑镇上的政府部门和村委会,请他们帮忙落实被告的残疾证,还帮他联系了一家福利单位。终于,被告被安排挂靠在这家福利工厂,每月拿300元基本工资,还可以在外面兼职。就这样,含泪告儿子的老夫妻撤诉了,含泪应诉的儿子破涕为笑。
“人民法庭的性质决定了这里所办的案件大多是些‘小案’。案件虽小,但是涉及社会基础,如果基础不稳可能会地动山摇。”徐玉弟言辞恳切地对记者说,这些小案子涉及的都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切身的利益,稍有不慎,最简单的案子也会变得复杂,也会构成对社会的威胁。因此,虽然是鸡毛蒜皮的事,但都是法官的心头大事。
正是这些被徐玉弟谦虚地称为“鸡毛蒜皮”的小案,累积起来的数字却是惊人的。2000年至2007年,徐玉弟大约经手了6000多起案件,最近3年每年都在1000件以上。
基层法官很忙,每天多则开六七个庭,少则也要四五个,开完庭还有很多信息要审查,所以常常加班。徐玉弟积极创新,有针对性地将相同类型的案件安排在同一天开庭,不但节约了对每起案件的逐一解释说明时间,也为当事人自行庭下达成和解协议打下了基础。
徐玉弟所在的颛桥法庭下辖三镇一街道,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超过80万,各类民事案件每年都在快速增长。自从2008年徐玉弟被任命为颛桥法庭庭长以来,在他的带领下,2009年,颛桥法庭收案5797件,结案5724件,全庭人均结案287件,居上海全市人民法庭人均结案数之首。
近年来,徐玉弟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多次被评为上海市优秀法官、上海市劳动模范,荣获首届“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称号。2008年,他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是上海唯一获得这一殊荣的机关工作人员。
法制日报上海2月10日电
当法官不是为荣誉
真切感受
为什么能在基层法庭一呆就是21年?怎样看待蜂拥而至的荣誉?让我们听听徐玉弟的心里话。
法律是社会道德的底线,一个人要遵守社会的规则,有了这样的规则才能使我们的社会持续发展,大家的权利也才能得到维护,整个社会才能良性发展。所以对于法律的尊重是我21年坚持的原因之一。
作为一名法官,当我用法律的规则和司法的良知,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时,心里就非常有成就感。这种成就感发自内心深处,可能其他职业的人无法体会。
我是非常幸运的,像我这样工作的同志很多,他们默默无闻,我却受到人民的关注。实际上,我当法官不是为了这些荣誉,我觉得法官更重要的是要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只有甘于奉献、不畏艰难,才能胜任司法审判这一特别艰苦的职业。只有做到清正廉明、司法公正,才能无愧于“法官”的称号。
在工作上,我是成功的,在生活中,我却有一个深深的遗憾。我儿子上小学时写作业头很低,那时我办案又忙又累,没把儿子的事放在心上。直到老师找家长反映,孩子坐到教室第一排还看不见黑板上的字时,我才带着儿子去医院检查,结果是弱视,最好治疗期在7岁之前,现在年龄大了很难治疗。
法制日报记者于呐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