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杭州律师精英 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富阳律师网欢迎您!本网由曾任刑事法官、检察官的资深律师担纲组成,专业承办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死刑辩护、毒品、诈骗、盗窃、取保候审等刑事案件,并联合浙江省著名刑事律师、杭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富阳刑事律师、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杭州经济诉讼律师、富阳律师事务所、浙江交通事故律师等专业律师团队。推荐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介绍杭州知名律师、资深刑事律师、富阳交通事故律师、优秀辩护律师、富阳婚姻律师、贪污受贿辩护律师、富阳离婚律师、工伤律师、富阳律师事务所,提供杭州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本网旨在宣传法律知识,高扬法治理想大旗,通过我们理论素养和运作能力的交融结合,为客户提供专业、权威、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点击进入在线留言!

杭州富阳律师网
联 系 人:叶维洋 律师
咨询热线:13758161581
联系电话:0571-63365161
图文传真:0571-63365717
电子邮箱:ywyol@126.com
工作QQ:1592119312
钉钉号:ywylawyer
公众号:小叶说法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江滨西大道57号国贸写字楼13层


法律法规

浙江省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缓刑适用问题
2010-2-25 12:03:19

          ★★★【字体:

 

交通肇事犯罪在司法实际中判缓刑多,与交通肇事案件的社舍危害性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在个别地方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缓刑适用过多的问题,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方面可以对后果不是特别严重,又符合缓刑条件的被告人适用缓刑,另一方面,对此类犯罪要注意防止滥用缓刑。为了保护全社会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全社会更进一步形成尊重生命的观念,根据法律的规定和交通肇事案件多发的实际,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1)无证驾驶致人死亡的,(2)醉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3)交通肇事后逃逸的,(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两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的。(5)曾因交通肇事被判过刑的,(6)斑马线上致行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的,(7)其他严重违章致人死亡的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富阳律师|富阳律师事务所|杭州律师)

 

Copyright 2009 版权所有:富阳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092520号     技术支持:后发网络   管理登录 | 
咨询热线:13758161581     图文传真:0571-63365717 办公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江滨西大道57号国贸写字楼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