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1.文书的含义及作用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企业法人如果要开始营业,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营业(开业)登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审查。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组织章程。(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便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还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文书制作要点
企业申请营业登记书中一些主要栏目的填写如下:
(1)企业法人名称:是指该企业法人的全称,而且该名称必须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核准。
(2)住所:是指该企业法人主要办事机构的详细通讯地址。
(3)法定代表人: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或企业法人的章程,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4)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是指该房产的房产权,如果是租赁的,则要提供租赁期在1年以上的租赁协议。
(5)行业名称、行业代码:按《企业经营范围核定规范》的行业名称、代码来填写。
(6)注册资金:是指企业法人流动资金与固定资产之和,但是应以验资证明为准。
(二)格式
文号:工商企字 第 号
编号:
企业申请营业登记注册书
组建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一)申请营业登记事项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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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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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面积 |
m2 |
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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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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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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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人 |
资金数额
(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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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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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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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范围 |
主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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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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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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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文
号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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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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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件
文号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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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设备
和主要服务
设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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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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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
申请开业
登记提交
文件、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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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
签署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注: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时,填写、提交(一)、(二)两栏的内容
企业名称 |
|
地 址 |
|
负 责 人 |
|
经营场所面 积 |
m2 |
经济性质 |
|
从业人数 |
人 |
资金数额
(万 元) |
|
隶属单位 |
|
经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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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范围 |
主营 |
|
兼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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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行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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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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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科、股长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局 长
核 批 |
签字: 年 月 日(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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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理、审查、核准企业营业登记
受 理
人 员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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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核实)
人员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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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发《营业执照》及归档、公告
营业执照
字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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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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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本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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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登记费 |
(元) |
缴纳副本费 |
元 |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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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执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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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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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执照人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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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归档情况 |
归案管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企业法人登记公告
刊登情况记录 |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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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企业申请开业,(三)、(四)两栏的内容由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