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阳律师网联 系 人:叶维洋 律师咨询热线:13758161581联系电话:0571-63365161图文传真:0571-63365717电子邮箱:ywyol@126.com工作QQ:1592119312钉钉号:ywylawyer公众号:小叶说法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江滨西大道57号国贸写字楼13层
运输变更申请书
原运单号码
受理变更序号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时
变更事项及原
运单记载事项
托运人记事
及特约事项
承运人记事
申请变更人名称: 经办人: 电话: 地址:
〔说明〕
托运人在货物起运前,或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需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发货人时,应填写本申请书向承运人提出(也可采用信函、电报等形式)。但是,在货物起运后,在可能的条件下,只允许变更货物到达地或收货人。
如承运人要求变更运输日期、车辆种类和运行路线的,也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并协商一致。